鳳溪公立學校校友會有限公司
校友校董選舉程序
前言
當本會被認可為有關學校法團校董會推選校友校董時及接獲要求為其校友校董選舉後,本會可按本程序進行。
候選人資格
- 所有本會曾就讀該校的會員均有資格成為候選人,除非他/她是該校的在職教員;或他/她並不符合《教育條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的註册規定。
- 候選人並不可同時參選或出任該校其他界別校箽。
提名
- 候選人於提名時須提交個人簡介(包括職業、就讀學校、年期等)及對學校發展意見。
- 提名截止日期須不少於21天(由選舉公布日起計)。
選舉
- 選舉由本會該校校友分部長主持。
- 所有本會曾就讀該校的會員均有投票權。
- 如合資格的參選人多於一名,本會於由選舉公布日起計不少於26天內在該校、或以電子形式進行投票。
- 所有參選人將獲告知結果。如無異議,本會將提名獲選校友呈交該校校長,代為轉達法團校董會。任何上訴均由本會董事會進行處理。董事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Rev 05/2023